近年来,铜川市两级法院坚持共建共治、源头防范、专业精进的工作思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守护辖区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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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理 加强府院联动
铜川市两级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和损害评估机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支持政府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
铜川市新区审判庭针对集中管辖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建立了“两长”列席研判交流机制、府院联动勘查现场机制。2020年至2022年,该院受理的9起环境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以被告在起诉后依法履行了监管职责、纠正了违法行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诉讼请求全部实现而撤诉结案。
针对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铜川市两级法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或提交调研报告;对可能涉及行政违法的,建议相关部门及早干预,防患于未然。2022年,铜川中院对全市法院近5年来审理的非法占用地犯罪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治理建议,并形成非法占用地犯罪案件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在与市自然资源局就土地领域案件执法及审理协调配合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后,铜川中院与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制发《打击惩戒自然资源违法犯罪问题的意见》。
铜川市印台区法院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通过发放司法建议的方式,对行政机关履职不适当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截至目前,铜川市印台区法院累计向辖区相关行政机关和企业发出司法建议4份,有力促进了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补种复绿 修复受损生态
在办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案件时,铜川市两级法院适用“补种复绿”等修复性判决方式,将修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督促被告人主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铜川市耀州区法院联合区林业局建设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耀州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滥伐林木被告人张某某在铜川市耀州区林业局、林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基地完成500株苗木的补植任务。
铜川市印台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印台街道办建立了全市首个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点——印台区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点。滥伐、盗伐林木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采取异地复植方式,种植油松400余棵。经多次实地查验,王某某等人栽植的油松树高、冠径、行距、株距均符合要求,成活率达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生态修复效果。
铜川市新区审判庭依法审结全省首例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判令被告向铜川市新区管委会支付生态修复费用76.95万元。铜川市两级法院通过修复性判决方式,努力实现惩治生态环境犯罪与修复生态系统双赢。
规范建设 强化归口管理
铜川市两级法院不断强化归口管理,组建了专门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合议庭,负责全市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指导、调研、统计报送、日常联络等工作,实现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同时,铜川市两级法院组建专业机构,按照确有需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建立专门化审判体系。
2023年4月21日和23日,铜川市两家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三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分别在照金镇综治中心、金锁关镇综治中心和相关法院基层法庭揭牌,实现全市法院系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覆盖。针对盗采矿产资源类犯罪取证难、认证难等问题,铜川市两级法院指导侦查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联合环境资源、国土等部门对非法采矿的数量及时鉴定、处置,有效避免了证据取证难、固定难,案件审理认定难的问题。
针对部分环资案件审理中破坏或修复程度人力无法确定等问题,铜川市两级法院积极利用现代科技为审判工作赋能添力。在办理铜川市新区管委会诉王某某等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时,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使用无人机对修复土地范围进行航拍取证,为案件客观公正审理打下了基础。该案也是我省首例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审生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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