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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规执纪 照规矩办事
■吴彦兵
习主席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打铁必须自身硬,“硬”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执纪严格、照章办事,落实规定不打折扣。实践证明,各级执纪执法机关在党纪国法军规的执行过程中,只有增强程序意识,坚持程序正义,做到按法规执纪、照规矩办事,才能以党纪党规的制度刚性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程序无废,方能立信于军。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军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军队监督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逐步构建起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的工作布局,有效打通了监督执纪执法的完整链条,立起了依法履职、依规用权的运行模式,为实现新时代军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每一道程序都是一道关口。马克思指出,审判程序和法律应该具有同样的精神,因为审判程序只是法律的生命形式,因而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的表现。法治的实现必然要依靠法治的过程。不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不仅会削弱执纪执法机关的权威性,而且会损害执纪执法的公平正义。
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检监察机关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法规条例科学判定危害程度、合理把握问责尺度,确保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经得起检验。事实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只有不折不扣地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始终保持永远吹冲锋号的清醒坚定,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法治被信仰,才能有力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信仰绝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来自于思想自觉和行为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程序正义的维护者、践行者和参与者,必须做到敬法畏法、学法懂法、依法用法。从思想深处敬畏程序、遵守程序,把法治作为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认真学习法规,坚持照章办事,自觉接受监督,培养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确保各项工作依规依纪、公开透明。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内部管理,公正规范履职,做到自我约束严之又严、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要坚持依法办案、照章办事,既不能图省事、怕麻烦而简化程序,也不能徇私情、搞变通而规避程序,用严格的程序来规范和制约权力行使;要紧盯关键环节和潜在风险,强化对纪检监督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一案一事、一举一动都合规合纪合法,不断开创正风肃纪反腐新局面。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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